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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4 13:38:52
东北旧俗-拉帮套
“拉帮套”,是东北一种旧习俗,也是旧时关东的一种畸形的婚姻形态。当然,这种婚姻形式并不仅仅存在于东北地区,在我国的内蒙古和华北地区,也有拉帮套的情况,只不过相比东北在数量上比较少而已。
刘晓庆在〈春挑〉中扮演春挑
著名作家许地山,1934年创作的短篇小说《春桃》,描写了主人公春桃在一次战乱后的遭遇。在与结婚才一天的丈夫李茂失散了四五年之后,她与另一个相依为命的落难者刘向高建立起了真正的感情,但就在此时她的前夫李茂出现了,而且失去了双腿,沦为乞丐。他们在这难解的矛盾面前,几经波折,终于建立起了新的关系。刘向高为“户主”。李茂为“同居”,春桃是他们的媳妇,三人又重新过上了相当于“拉帮套”的生活。
《春桃》剧照
老舍先生的话剧《茶馆》,有两个逃兵用节省的银元想合着娶一个媳妇,用方言说的经典台词“这三个人地交情,哥还是你说好”总是引起观众的哄堂大笑。
由此来看,“拉帮套”在南方也是存在的,而且还可能也比较普遍存在过。
“拉帮套”这个词来源于赶马车,马车有驾辕的马,为驾车的主力马。辕马两边会有拉帮套的马,为辅助驾车拉套的助手马。“拉帮套”原指帮着辕马拉套的助手马,引入到婚俗中,所谓“拉帮套”,即是指由于意外事故或者身患重病,家庭中的丈夫失去劳动能力,无力抚养妻儿赡养老人,生活陷于绝境,在征得丈夫同意后,妻子另寻一身体强健的男人,承担起全家生活之重担,由此形成“一妻两夫”的家庭模式。
不能不说,对这种婚姻家庭模式的刻画,“拉帮套”一词,从形式到内涵,是非常形象和传神的。
“拉帮套”这种现象,大约出现于清朝的末期,也大多出现在清朝的龙兴之地:东北地区。
清兵入关后,东北地区很多地方人口更加稀少。加之清朝把东北地区作为自己的龙兴之地,严禁中原各地的百姓进入东北地区。因此,本就地广人稀的东北地区,更加看不到人迹了。进入清朝的末期,由于实际管理的需要,清朝放松了对东北地区的禁令。因此,大量的人口开始进入东北讨生活,俗称为“闯关东。从清朝末期开始,东北地区出现了很多煤矿、金矿和伐木区,进而出现了大量的矿工和伐木工。还有很多人到东北开垦荒地,种粮食种大烟。虽说也有举家迁移的情况,但由于前途未卜,男人们孤身一人的情况占了很大的比例。所以,东北地区从清朝末期开始允许关内移民进入,到建国初期复转官兵开发北大荒,男多女少的情况一直是常态。
“拉帮套”, 是一个家庭在生活陷入绝境之下的无奈选择。它总是在作为家庭顶梁柱的丈夫因为意外或者患病失去了劳动能力的悲剧之后出现,其过程和涉及到的人,虽理性愿意,但感情上却也受着难言的“憋屈”纠结和煎熬。“拉帮套”折射的,是人生的无常、无耐和无望,是生活的压迫和沉痛,是绝境之下的顽强求生意志。
“拉帮套”的达成,或口头约定,或有书面协议,大抵以前者为主。在家庭中,“一妻二夫”各自的权利和责任有清楚的界定。“拉帮套”的男人,干活挣钱,主要是承担其抚养整个家庭重担。如果偷懒或者干活不出力,则将会被赶出家门。当然,作为“半个丈夫”,其享有妻子照顾其生活,满足其生理需求的权利。在家庭地位上,原来的丈夫即本夫高于“拉帮套”的。与妻子所生的孩子,必须以原户主之姓为姓,而不随“拉帮套”之姓。当然,也可以通过协商来解释孩子的归属问题。如可采取过继的方式,将孩子过继到“拉帮套”的名下,虽是亲生的,但不能叫儿子,只能叫继子。
“拉帮套”必须坚持三个原则,一是“拉帮套”虽和女人有性爱和家庭生活之实,但身份地位是辅助,不能窜位,更不能抛弃已经失去劳动能力的原丈夫。二是如果在此期间丈夫去世,妻子和“拉帮套”如感情良好,可结为正式夫妻。但丈夫在世期间,“拉帮套”的不能弃本夫不顾组建家庭。三是“拉帮套”是非常时期的非常之事,是一个家庭限于困境无力自救之下的选择,一旦家庭脱离困境,或重病的男人身体好转,有能力重新承担起家庭生活之后,“拉帮套”的就必须选择离开,无论你和女人感情多好多深,都必须不得不选择离开。如违犯以上三点,就会遭到村里人耻笑,而且直接违背了“拉帮套”本义。
拉帮套电视剧(情债》剧照
“拉帮套”这个称谓,带有明显的贬意。“拉帮套”的人,由此社会地位也十分低下,当时在民间中也很让人瞧不起。这些人大多是贫困的光棍汉,有些地方称之跑腿子,房无一间地无一垄,属于赤贫阶层,典型的无产阶级。说他是长工吧,还能有半个妻子的丈夫权。说他不是长工吧,所承担的家庭所有活计,又和长工没有什么区别。
由于“拉帮套”的大多年轻力壮,从精力和活力来看,都远远超过瘫痪在床或重病卧床的丈夫。每天劳动生活在一起,夜里又常有雨露滋润,时间一长,女人对“拉帮套”的感情与日俱增。而久病卧床的丈夫,因感情交流的日渐疏远,在感情上丈夫明显处于劣势。心态的不平,让他经常暴怒,殴打“拉帮套”的和妻子,以寻求心理上的平衡,也是这种有丈夫名无丈夫实的人的普遍心态。
对于处于丈夫和“拉帮套”中间的女人,我在可怜她们的同时,也对她们充满了敬意。她们虽处于生活的底层,承受了命运的不公,但她们善良的本性未泯。虽然处于两个男人中间,她们受了很多委屈,但她们并没有怨天尤人,而是和两个男人共同撑起家的一片蓝天。如果放在现在,家庭遭此不测,很多女人可能会抛夫弃子离家出走。有多少人,还能为家庭和孩子,委屈的付出自己的一生?
“拉帮套”,有明帮的,有暗助的。有直接搬到家里住的,也有不在家里住,每天白天来干活,晚上就回到自己的住处去的。但和长工不同的是,他可以获得和女主人性爱的权利。
住在一起的“拉帮套”,如房屋够用,就单独住一间房。女人会定期过去,慰藉一番后再回到原丈夫那。如房屋不多,需要住在一铺炕上的,家中的原男人,身体基本上都不好,多是睡炕头,这里热呼呼的。而“拉帮套”的,则心甘情愿地睡在炕梢。
“拉帮套”,听着是不太合乎情理与伦理,但却是一种自发形成的市场化民间互救行为。虽是一种落后风俗习惯,但却也具有较强的社会认同和约束力。它即解决了双方的互需,又促进了社会和谐。在当时的社会条件下,它的存在也有其合理的一面。
李幼斌成名前,主演的电视剧《情债》
“拉帮套”者,在这个家庭中虽无正当名份,而责权利与所起的作用却远大于有丈夫身份的。但毕竟“拉帮套”职责是拉,社会地位比较尴尬,即不属于丈夫,但又不是情人。即使有了孩子,也只能叫他叔或伯。孩子懂事的还好,不懂事的会把在外面因此受的委屈发在他身上,他要处理好和“丈夫”、女人、亲生孩子和不是亲生孩子、亲戚等各方面关系。要干好这份差事,只有强壮的体魄,是不行的。没有一颗忍辱负重的善良之心,是难以胜任的。
“拉帮套”这个行当,不但遭人看不起,而且职业风险也较高。如果没有自己的孩子,一旦家庭里的男人和女人先后去世,子女们就有可能把辛辛苦苦抚养他们二三十年的“叔叔”赶出了家门。即使是有亲生儿女,也曾有过不被承认,反被儿女绝情赶出家门的事情发生。
“拉帮套”,从常态来看,一般是一个丈夫有病,家庭生活陷入绝境,从外找一个强壮的男人来帮衬,并给予他准丈夫的权利。但现实中,有很多“拉帮套”并不是这样,而是兄弟共妻,或者叫多夫一妻制。这可能与以前东北农村的生活环境恶劣,生活极为困顿,穷人家娶不起媳妇有关。
上学的时候,我们家边上的一家企业,就有一家是兄弟共妻,但好象是兄亡后弟娶的嫂,在这之前是否拉帮套了,不是很清楚。长大成人后,见过一对老兄弟,听老人们讲,他们应算是兄弟共妻了。孩子长相一看就能看出是谁的,但都得管老大叫爸爸,管老二叫叔叔。
在三四十年代,“拉帮套”的情况比较常见。进入五六十年代,随着新中国的建立和新文化的普及,“拉帮套”的越来越少了,但在东北的一些农村,因很多家兄弟多,嫁不上媳妇,多兄弟娶一人的“拉帮套”现象,仍然还时常发生。
六十年代,河北沧州地区发生了自然灾害。老百姓种的庄稼颗粒无收,村子里已经饿死了人。很多人都投亲靠友,出外逃荒要饭。
这一年的冬天,我爷一个朋友家,从关内河北沧州来了一家四口人。当时我爷的朋友家是吃城镇粮的,一下多了四张嘴,一个礼拜就吃光了全月口粮。我爷的朋友一看这样不行,就和亲戚商量给他家17岁的姑娘找个婆家,这样可以减轻家里负担。他家同意后,我爷的朋友就托人回吉林九台农村老家去找人家。过了几天,从九台农村来了哥仨。这哥仨都是光棍,老大40,老二38,最小的老三35。哥仨带了不少粮食和副食品,他们的意思是按照当地的风俗,他们哥仨要拉帮套娶我爷朋友亲戚的姑娘一个人当老婆。这说明,当时在东北的农村,还有拉帮套这种习俗。姑娘和她父亲坚决不同意,最后经过商量,姑娘嫁给了老三。这件事,不算“拉帮套”,但应算是件“拉帮套”未遂事件。
曾经听过一个奇怪的“拉帮套”故事,怪就怪在故事的主角是家境殷实人家,还是一位念过洋学堂的少爷主动找一穷人来“拉帮套”。在东北一农村,有一位小伙子家境贫寒,但是出落的一表人才。他们屯子里有个地主人家,地主家少爷是念过学堂的,那少爷从小任性,家里早早的给他娶了大媳妇,但是少爷不近女色,非要闹着找个人来给他们家“拉帮套”。最后少爷看上了他,要让他去“拉帮套”。穷小伙以拉帮套的名义,成了他们家的一员。这帮套拉和别人家不一样,他干活到不多,但却帮成了“男女通吃”。也就是说,他即是少爷的性伙伴,也是少奶奶的性伙伴。这拉帮套拉到同性恋窝里了,这也算是拉帮套的奇葩了。
“拉帮套”早已成为了历史,这个词,现在的年轻人一般是不晓得是什么意思。现在人们的法律意识健全了,不会再有这种事情发生了。即使出现丈夫身体瘫痪或重病卧床,无法承担家庭责任和丈夫义务事情,女人想找个生活帮手帮其渡过难关,也会先解除婚姻,再带夫改嫁。这种事情,在社会新闻中也是经常能看到。代夫再嫁的女人,因其不弃病夫而受人尊敬。娶代夫再嫁女的男人,也因其富有同情心和胸怀,而令人敬重。
“拉帮套”产生的因素是多方面的,但主要还是经济使然。拉和帮是手段,活是目的。拉和被拉者,都在这种互助中获得利益,体现的是实用主义价值取向。通过“搭伙”“招赘”,拉与被拉的双方,实现了优势互补,取长补短。本夫通过交换自己的妻子,得到拉套的劳动力,拉帮套,通过付出自己的劳动,换来“妻子”和生活上的照顾。
从表象来看,“拉帮套”是一种完全丧失尊严,极为耻辱的事情,对个人和家族而言,正常情况下是无法忍受的。但从其存在的合理性来看,就不能抛开当时东北特定的历史地理所产生的文化生态环境。它虽是一种陈旧婚姻习俗惯制,但它是在得不到社会救助的特定条件下,生活弱者或底层民众,通过自我救助功能,整合了无血缘关系的家庭关系,使贫困的老幼皆有所养,表现出了一种独特的人文关怀特征,实现了劳动力与生产资料等资源的合理配置与使用。在特定的环境下,它在维持人们的基本生存需要,稳定一部分流动人口,减少社会的不安定因素,维系当地人们和社会的安定与祥和等方面,发挥了独特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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