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一哥”曾志伟:丑闻无数却全身而退,究竟有什么背景?
2024-10-21 11:10:47
毁三观!上门女婿长期霸占姐妹俩人,岳父怒而对其痛下杀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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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是什么样的深仇大恨,能让一个老实巴交的农民对自己的前女婿挥起了镰刀吗,狠狠收割了女婿的性命?
事情发生在2007年的一个上午,位于山西省的一个小村庄里村民们像往常一样在地里劳作,以期待来年能有个好收成。忽然,不远处传来一声惨叫,村民们赶紧放下手里的活往声音传来处赶。
但不成想看到了触目惊心的一幕,村里那个老好人李海北正拿着锄头一下下砸他的前女婿,嘴里还不断的骂着:“你个畜生,我打死你。”而他的女婿李东生满头是血,一动不动,看样子已经气绝身亡。
是什么让一个老好人动了杀念,更何况两人还是前老丈人和前女婿的关系?这就要从李海北嫁女儿说起了。
当时的人们又讲究养儿防老,生儿子以延续香火,传宗接代。但李家只有两个女儿没有儿子,李海北害怕两个女儿都嫁出去后,将来没有人为自己和老伴养老,李家的香火也会断在他这。于是起了招赘婿的想法。
但要招赘婿又谈何容易,他们本村有儿子的家庭都不想让自家儿子做上门女婿。于是李海北找到了隔壁村,恰好此时一个叫李东生的年轻人过来毛遂自荐,说自己愿意做上门女婿。
李海北看这人体格好,又壮实,干活应该也是一把好手,自己也能轻松些。便把人带回家让女儿李霞看看。
李霞见李东生面相有些凶恶,再一打听,这人在村子里名声也不好,便想拒绝这门婚事。但李东生向她保证结婚以后会好好对她,李海北也在劝她和李东生结婚好好过。
李霞最后还是妥协了。两人在村里办了酒,领了结婚证。起初李东生确实也像他当初承诺的那样,对李霞很好,不管是家里的活还是地里的活也都抢着干。李海北老两口都高兴自己的女婿这么能干,逢人就夸。
两人结婚不久后李霞就有了身孕,这时的李东生依然对李霞照顾有加。十个月很快过去了,李霞也生了一个女儿。生了女儿后,李霞的生活重心便转移到女儿身上了,对丈夫的变化也毫无察觉。
变故发生的很快,这天晚上李霞被女儿的哭声吵醒。转身想拍醒丈夫让他哄哄女儿,没想到拍了个空。李霞起初以为丈夫去厕所了,但过了很久李东生也没回来,便想着出去找找。
到了门外,李霞就听见妹妹屋子里传来奇怪的声音,刚准备敲门,李东生就从屋子里走出来了。李霞问他怎么从妹妹的屋子里走出来,李东生说妹妹大半夜的害怕,又不愿意吵醒大家,他就过来安慰一下。李霞也没多想,便回屋睡觉了。
隔天看着妹妹,总觉得妹妹心不在焉的,问她又说没事。接连好几天妹妹都是神情恍惚的样子。最终在李霞的逼问下才道出了实情。原来那天晚上根本不是什么妹妹害怕,李东生才过去安慰。这个恶魔趁妹妹熟睡时强行和15岁的妹妹发生了关系。
李霞得知事情的真相后气的浑身发抖,并将这件事告诉了父母。因为怕坏了小妹的名声,所以李海北没有选择报警,而是选择跟李东生好声好气的谈了谈。
而这一举动在李东生眼里就变成了他们一家很好欺负,更加变本加厉。当着李家父女的面就对妹妹动手动脚。李霞忍无可忍,即便二人还有一个孩子,她也无法忍受妹妹被如此欺负,于是向李东生提出了离婚.
李东生当然不愿意放过这好欺负的一家。最后李霞一纸诉状告上了法院,成功与李东生离婚。
正当一家人以为终于送走了一尊瘟神松了一口气时,李东生又来了,他仗着李家人不敢报警,甚至当着李家二老的面,堂而皇之的左拥右抱。嘴里还振振有词到:真以为离了婚我就不敢上门了,有本事你们报警抓我。
忍无可忍的李霞最终还是选择了报警。但由于第一次强暴过去时间太久,无法取得直接证据,很快李东生就被放出来了。
无奈李霞和妹妹为了躲避李东生只好外出打工。过了很长一段时间,李霞找到了新的男朋友,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了,妹妹的状态也好了很多,三人决定回老家把李霞二人的婚事定下来。
谁知李东生不知从哪打听到李家姐妹回来了,又来到李家,还打跑了李霞的新男友。甚至扬言:李家姐妹只能嫁给他,看谁敢娶。
这天李海北正在地里劳作,李东生便过来威胁他,让他不准将女儿嫁出去。还故意告诉李海北他是如何强暴的小妹,李海北一怒之下,便挥起锄头砸向了李东生,也便有了开头的那一幕。
很快李海北被捕,警察通过走访调查,发现李海北在村子里风评很好,几乎人人都帮他说话。而对李东生的评价则正好相反,骂他活该的人比比皆是。最终法院结合相关证据以及这一案件的起因、经过和结果,判处李海北10年有期徒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本案中,李海北用锄头将李东生杀害,当然属于故意杀人,但其是因李东生故意挑衅,同时为了保护女儿才将李东生杀害,再结合村里人对李海北的评价,法院判处其10年有期徒刑是深思熟虑的结果,对李海北判处了较轻的刑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李东生违背李家妹妹的意愿,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已然构成强奸罪。
任何违反法律的人都应受到法律的制裁。虽然李东生已死,但其罪行不可磨灭,法律不可以对一个已经死亡的人进行制裁,但道德可以。李东生的死亡无一人同情便是最好的例证。
最后,笔者想说,在日常生活中摒弃传统陋习,在与人交往时擦亮眼睛,在遇到伤害时一定要及时报警,以便警察更好的取证抓住罪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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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与图片均来自于网络,案例只为普法所用,无任何不良导向,图片侵权必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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