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上独孤伽罗和杨坚怎么认识的?她竟是唐高祖李渊的亲姨母!
2024-11-08 06:14:39
历史渊源,为什么说南海是中国的
众所周知的南海问题,是指南海水域以及其中岛屿,应该属于谁的争执。除了中国大陆与中国台湾以外,邻近四国也对南沙群岛有主权上的主张。 他们包括越南﹑马来西亚﹑菲律宾﹑和汶莱。
南海属于中国,有据可查的历史,可追朔至汉朝。
班固的《汉书地理志》已有汉武帝派遣使臣从南海航行海外各国的记载。汉武帝元封元年(公元前110年) 在海南设置珠崖﹑詹耳两郡,开始管理南海疆域。
南宋周去非着《岭南代答》(1178年) 中,对南海诸岛也有详细记载。
明代郑和七下西洋绘《郑和航海图》,后加载茅元仪《武备志》,标出了诸岛群的名称和位置。
公元1512年《广东通志》已明确定西沙﹑南沙群岛为中国海防区域。1830 年代的《海防辑要》一书,将西沙群岛诸岛屿列为中国的海防要地。
所以,中国认为南海是中国“历史水域”,当属确凿无疑。
对于南海主权之主张,中国最早可追朔至汉朝。
“历史水域”的观念,虽然《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中并无交代,但该公约在序言中明文告诫,凡是在其条文中没有规定的问题,应继续以一般国际法,即习惯法的规则和原则为准据。
那么,习惯国际法对“历史水域”究竟如何交代。
习惯国际法主要是基于案例法。案例法不如条约法那样具体与显而易见。
第一点,习惯国际法对于“历史水域”可由挪威对英国的渔业纠纷(Fisheries, 1951)一案中看出,《国际法院》(ICJ) 对于挪威主张的“历史水域”观念,并未加以否定;故而拒绝了英国指控它是违反国际法的观点。而曾任国际法院法官的英藉Sir Gerald Fitzmaurice 在他的一本书中,对“历史水域”有更为仔细的阐述。他认为一个海岸国在其面对海洋的某些权益,如果不能以其他办法来认证,可以用“历史权益”来作其依据。这个观点,也已得到联合国的国际法委员会( International Law Commission) 的关注。在该委员会的年鉴(1962) 中即载有一个文件(A/CN.4/143), 名叫:“历史水域的法律体系概览”。内中认为“历史水域”是基于多少年拥有的历史而来;但要建立如此的权益必须有“严格”的历史依据。我在前面引用中国对南海主权之声索最早可追溯至汉朝(公元前三世纪) 班固的《汉书地理志》;再延绵至1830 年代的《海防辑要》一书之记载等等。应当是非常符合这“严格”历史基础的要求了。
第二,习惯国际法中有一个“跨时间法”的原理 (inter-temporal law doctrine)。这一点,很少人觉察。因为它是基于案例法。譬如《常设仲裁法庭》 (PCA) 1928 年在帕尔玛斯岛屿(The Island of Palmas, 美国对荷兰) 一案例中,曾就此点加以阐释:即如果一个权益是建立于以前某个世纪的法律基础, 那么它的合法性,就应当用那个世纪(或时期)的国际法来衡量;不当用若干时间后的目前国际法来加以否定。
这一点对于中国坚持的“九段线”之合法性基础,至为重要。因为中国的“九段线”是中华民国在 1947 年划定的。那个时期的国际法并不排斥“历史水域”的观念;因而也没有别国提出异议。何况在1947年出版于美国而具有权威性的Rand McNally 地图,即将南海按照这“九段线”示意,注明是属于“China" (中国)的。
2024-11-08 06:14:39
2024-11-08 06:12:25
2024-11-08 06:10:10
2024-10-28 23:38:44
2024-10-28 23:36:29
2024-10-28 23:34:14
2024-10-28 23:32:00
2024-10-28 23:29:45
2024-10-28 23:27:30
2024-10-28 23:25:16
2024-10-28 23:23:01
2024-10-28 23:20:46
2024-10-28 11:31:27
2024-10-28 11:29:12
2024-10-28 11:26:57
2024-10-28 11:24:42
2024-10-28 11:22:27
2024-10-28 11:20:12
2024-10-28 11:17:58
2024-10-28 11:15:43